咨询热线:15210796290

盗窃罪:惯犯超市盗窃再被抓,依法重判!

发表时间:2024-07-04 16:35作者:运营部来源:网络

盗窃罪:男子携盗窃超市,不想因动静太大触发报警系统!

江西一男子趁深夜潜入超市作案,但是在作案期间误触报警装置,引得店主起来查看;店主发现有小偷后和他人合力制服该男子。日前,江西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犯罪工具钢筋钻子、扳手,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22日凌晨2时30分许,被告人卢某来到某超市外,使用随身携带的钢筋钻子等工具,将该超市南面推拉门的外锁撬开,后发现内锁无法撬开,遂走至该超市东面,徒手将东面推拉门拉开后翻身进入超市内。在超市内收银台的抽屉里盗得现金4390元,因触发店内报警装置,被住在楼上的被害人高某发现,卢某遂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卢某将盗得的现金撒在地上,后被高某等人合力抓获。经高某报警,公安局民警当场将卢某传唤归案,并依法扣押犯罪工具。

另查明,被告人卢某曾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10年11月3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曾因犯抢夺罪于2012年8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2015年10月13日刑满释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3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分享

案例分享

副标题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副标题

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