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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咨询/上门女婿入赘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发表时间:2022-07-12 15:41作者:运营部

婚姻中会出现这种情况,两个人因为爱情步入婚姻的殿堂,一方因为种种原因到妻子家里入赘,但是几年之后夫妻感情变化,离婚想分割财产的时候,入赘的男方担心自己是入赘的,对于分割离婚财产会不会有影响来问小编,就这个问题做出如下回答。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上门女婿入赘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民法典中入赘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中入赘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分割方式进行,具体是: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不需要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未离婚就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入赘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并不会影响离婚时按照法律分割夫妻财产的效力,这一点希望大家明白,离婚时夫妻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分割的就是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丰富经验过来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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