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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24-05-15 10:09

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有三种,比如双方可以考虑卖掉房屋所有权,然后对卖房子的价款进行分割,或者由其中一方获得房屋的产权,但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若双方都主张获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只能竞价取得。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分割方案: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下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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