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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骗彩礼,阜南法院这样判

发表时间:2024-08-22 15:52

  “彩礼”是我国几千年来的婚嫁习俗,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有喜结良缘之意,然而有人却以结婚之名,骗取彩礼。


假结婚骗彩礼,阜南法院这样判


  10月20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楠某(缅甸国籍)诈骗罪一案,被告人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驱逐出境,违法所得7.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胡某某。

  案情摘要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被告人楠某等人计议后,准备通过谎称与他人结婚的方式骗取彩礼钱,尔后再借机逃跑。同年5月30日,被告人楠某等人从广东省惠州市来到安徽省阜南县某乡镇。经联系,被告人楠某等人向被害人胡某某谎称要与其次子胡某结婚,并以此为由向胡某某索要7.5万元彩礼钱。被害人胡某某信以为真,于5月31日将7.5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楠某等人,被告人楠某收到钱款后跟随胡某回家居住。2021年6月3日,被告人楠某借与胡某到阜阳市游玩的机会,借故离开后乘车返回广东省惠州市。

  法院认为:

  被告人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7.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楠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提醒:

  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结婚为幌子,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见面礼、介绍费、结婚彩礼诈骗受害人钱财,拿到钱财后则寻机逃离。所以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男士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遇到“天上掉下来的好媳妇”,要查明身份、家庭、住址等具体情况,同时在结婚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加强自身防范是预防被骗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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