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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案件后还会有犯罪记录吗

发表时间:2023-11-30 15:57

  一、撤销案件后还会有犯罪记录吗

  如果案件被撤销,就没有案底,即犯罪记录。


  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证明该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是不会再起诉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什么情况应当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当得利法律后果


  三、撤销案件的意思是什么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因公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应将案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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