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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全解析

发表时间:2024-10-11 14:18作者:运营部

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全解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常见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主要方式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以及伪造共同债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上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夫妻一方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当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共同协商财产的分割,若协商一致,则签订离婚协议书。倘若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一定原则进行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离婚时,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关键。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所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不仅仅是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更是会引发一系列重大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的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希望通过本文的解析,能让大家对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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