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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熄火追尾是谁的责任

发表时间:2024-10-29 16:30

一、新手上路熄火追尾是谁的责任

新手上路熄火后被追尾的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新手熄火后正常停车且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那么后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新手熄火后在道路上停车但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那么新手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二、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用吗

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是有用的。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律师熟悉刑事法律程序和实体法,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他们了解证据规则、诉讼程序和辩护技巧,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和收集证据:律师可以进行独立的调查,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他们可以访问证人、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以构建有力的辩护。

代表当事人出庭: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出庭,进行辩护和辩论。他们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保护当事人权利:律师可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他们可以对非法证据提出质疑,保障当事人的沉默权、辩护权等权利。

提供心理支持:面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律师可以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当事人应对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挑战。

三、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原告为自然人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以及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变更登记资料。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提交肇事车辆和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四、新手上路熄火追尾是谁对责任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认定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新手上路熄火追尾是谁的责任


五、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用吗


交通事故纠纷不一定要请律师,但是律师在处理法律问题上更为专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六、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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