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一小学门口发生撞人事件发表时间:2024-11-20 14:22 据媒体报道,2024 年 11 月 19 日早上 7 时 37 分许,湖南常德鼎城区玉霞街道双潭路附近的永安小学门前发生一起车辆撞人事件. 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事件经过:当时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撞上多名学生和大人,导致人员受伤倒地,现场较为混乱.人员伤亡:部分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据鼎城公安 11 月 19 日下午发布的警情通报,伤者目前均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事发后,白色小型越野车司机被学生家长和学校保安当场控制,该司机为黄某(男,39 岁),目前已被抓获.事件进展: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永安小学发生一起车辆撞人事件。有多名学生和大人受伤倒地,现场较为混乱,涉嫌肇事车辆为一台白色小型越野车。 在湖南常德永安小学门口撞人事件中,受伤人员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根据受害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需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凭证等为依据. 误工费:若受伤人员因伤误工,需赔偿其误工期间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每天 20-50 元左右,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康复费、后续治疗费:根据受害人的康复需求及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需有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鉴定结论作为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需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包括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衣物、手机、自行车等个人物品的损坏或灭失,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财产损失: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减少、车辆停运损失等,侵害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但需注意,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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