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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伪造合同引发纠纷,法院调解维护劳动者权益

发表时间:2025-05-20 15:41
【典型意义】

  1. 鉴定意见是认定证据真伪的关键依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存在争议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的签名等,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来确定其真实性,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有力支撑。法院应依据鉴定结果等合法证据来认定事实,而不是仅凭一方的主张或提供的材料。

  2. 伪造证据行为须承担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等证据,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干扰正常司法秩序,还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通过释明法律后果,让伪造证据方认识到错误,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案情简介】
2023 年 6 月,福鼎某建材公司招收车间普工小董,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2024 年 1 月,小董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同年 7 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小董与公司约定停工留薪 5 个月,期满后于 6 月底回公司报到。然而,建材公司单方向社保中心办理减员,终止与小董的劳动关系,停缴保险,并单方签署相关协议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小董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认为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福建省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系单方制作,诉至福鼎市人民法院。经鉴定,公司提供的证据中签署的名字非小董所写,公司在法官释明后果后承认伪造事实。

【法院裁判】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具体调解内容未详细说明,但通过法院的调解,使得双方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伪造证据的用人单位受到了教育和警示。

【专家评析】
争议焦点一:劳动合同的真实性认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当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真实性提出质疑时,需要通过专业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其真伪。本案中,鉴定意见明确了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系伪造,为案件的处理奠定了事实基础。
争议焦点二: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及处理。用人单位伪造证据试图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法院通过传唤公司并释明不利后果,让公司认识到错误,体现了法律对伪造证据行为的严肃态度,同时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如实提供证据,伪造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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