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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网:网络账号侵权,应当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发表时间:2025-10-20 16:08

一、核心管辖原则:法定范围与优先顺序

网络账号侵权属于 “信息网络侵权” 范畴,管辖法院的确定以《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专门侵权规定为依据,核心遵循 **“侵权行为地优先、被告住所地兜底、特殊侵权特别适用”** 规则,具体优先级如下:

第一步:识别侵权类型,匹配专门管辖规定

不同侵权行为(如侵害人身权益、著作权、商标权)可能适用不同管辖规则,需先明确侵权性质(后文第二部分详解)。

第二步:锁定 “侵权行为地” 或 “被告住所地”

无专门规定时,适用通用规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者可择一选择。

第三步:特殊情形下的 “便捷管辖” 补充

若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如境外侵权),可适用 “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 作为管辖依据。

二、不同侵权类型的管辖法院细分

网络账号侵权常见场景包括 “人身权益侵权”“著作权侵权”“财产权益侵权” 三类,管辖规则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一)侵害人身权益(如诽谤、泄露隐私)

管辖法院范围:

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其中:

侵权行为实施地: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如侵权人发布诽谤言论的手机定位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无需额外证明损失发生地,直接以原告住址为准)。

典型示例:

若 A 在上海使用手机发布诋毁 B(住所地为北京)的言论,B 可选择向北京(自身住所地)、上海(侵权行为实施地)或 A 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无需前往侵权设备实际所在地。

(二)侵害著作权(如盗用账号发布原创作品)

管辖法院范围:

适用专门规定,仅能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排除 “被侵权人住所地” 作为结果发生地,其中:

侵权行为地: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如盗用账号上传作品的服务器所在地);

例外情形:若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如境外服务器),可将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

裁判规则参考:

在张某龙诉某文化公司侵权案中,原告以自身住所地(河北秦皇岛)起诉,但法院认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不适用 “原告住所地” 管辖,最终移送至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的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

(三)侵害财产权益(如盗刷账号余额、倒卖账号)

管辖法院范围:

适用通用规则,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其中:

侵权行为实施地:盗取账号、转移财产的终端设备或网络服务所在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财产权益受损地(如账号绑定的银行卡开户行所在地),但需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损失关联。

实务提示:

若无法确定侵权行为实施地,可优先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管辖异议被驳回。

(四)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平台未删侵权内容)

管辖法院范围:

与起诉直接侵权人一致,可选择网络服务提供者住所地(如平台公司注册地)、侵权行为地(如平台服务器所在地)法院。

特殊衔接:

若仅起诉平台,平台可申请追加实际侵权用户为被告,管辖法院不变;若需平台提供侵权用户信息(如真实姓名、住址),可在起诉时一并提出申请。

三、管辖法院的层级与专门法院选择

级别管辖:

普通侵权案件(标的额低于 500 万元):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重大案件(如涉名人侵权、标的额超 500 万元):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专门法院优先:

若侵权行为发生在互联网平台(如微信、抖音账号侵权),且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位于北京、广州、杭州等设有互联网法院的城市,必须由互联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普通基层法院管辖。

四、实操四步:确定管辖法院的关键动作

第一步:明确侵权类型,锁定管辖规则


侵权类型

可选择的管辖法院

排除选项

人身权益侵权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被侵权人住所地

著作权侵权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被侵权人住所地

财产权益侵权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财产受损地

无(需证据证明受损关联)


第二步:收集管辖关联证据

被告住所地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户籍地或注册地);

侵权行为地证据:

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言论发布时的手机定位截图、IP 地址查询记录;

服务器所在地:平台公示的服务器地址(如 “阿里云服务器位于杭州”);

自身住所地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证明被侵权人住所地,仅适用于人身权益侵权)。

第三步:优先选择 “便利法院”

人身权益侵权:优先选择自身住所地法院,无需奔波至侵权地;

著作权 / 财产侵权:若被告住所地明确,优先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降低管辖异议风险);若被告失联,可尝试以 “原告发现侵权的终端所在地” 起诉。

第四步:应对管辖异议的抗辩

若被告提出 “管辖错误” 异议,需针对性举证:

人身侵权:提交自身居住证,主张 “被侵权人住所地属于结果发生地”;

著作权侵权:提交平台服务器地址截图,证明侵权行为地与起诉法院关联;

财产侵权: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财产损失发生地与法院辖区一致。

五、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 误区 1:“所有网络侵权都能在自己老家法院起诉”

✅ 正解:仅人身权益侵权可选择自身住所地;著作权侵权、财产侵权需按专门规则确定,原告住所地可能不具有管辖权。

❌ 误区 2:“平台在本地,就找本地法院起诉”

✅ 正解:需确认平台住所地是否属于 “侵权行为地” 或 “被告住所地”,若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且无过错,本地法院可能无管辖权。

❌ 误区 3:“找不到侵权人,就无法确定管辖”

✅ 正解:可先以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为被告,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责令平台提供侵权用户的真实信息。

六、事前预防:留存管辖关联证据

固定侵权行为痕迹:截图保存侵权内容时,同步记录发布时间、IP 地址(可通过 “IP 查询工具” 获取);

留存平台信息:保存平台公示的 “服务器所在地”“公司注册地址”(通常在 “关于我们” 页面);

登记住所地证明: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及时办理居住证(作为人身侵权时的管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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