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噪音纠纷如何维权?律师在证据固定、庭审抗辩与损失主张中的核心作用发表时间:2025-10-20 16:36 小区业主陈童住在张亮楼上。张亮曾向陈童反映空调噪音、挪移物品声音大、有敲击声等问题,陈童采取了相应措施,并表示有挪移物品声音、敲击声是因为孩子打球。此后,张亮多次反馈噪音问题,陈童均解释系孩子打球所致,双方就此发生矛盾。张亮将陈童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陈童赔偿张亮3000元。 原告张亮诉称,从2016年开始,陈童房屋内经常传来吵闹、跑跳、推拉桌椅、碰撞声等巨大噪音,严重影响正常休息,且上述噪音状况维持多年,经沟通仍未改善,导致无法正常居住,故诉至法院,要求陈童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因噪音问题导致焦虑状态的医药费、外出租房、居住酒店费用。 被告陈童辩称,张亮称家中拖拉椅子声音大,影响其休息,为此我购买了毛毡桌椅脚垫,并将孩子的金属椅子换成木质椅子。在家运动会有碰撞声,但均系在不影响晚上正常休息的时间内进行。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偶发的正常声音。张亮没有证据证明声音超出国家标准,其主张的事实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其提交的证据均与本案争议无关,且达不到其证明目的,故不同意张亮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亮与陈童为上下楼相邻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陈童在居住使用楼上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噪音,是否已经超出了日常生活的合理范围,从而影响楼下房屋内住户的正常居住使用。根据张亮与陈童沟通的内容、微信群的聊天内容可知,陈童自认曾因运动所产生的噪音过大、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情形,且运动的行为并非偶发。 显而易见,运动并非居住于楼房内的日常生活行为,同楼邻居对此并不负有当然的容忍义务。故陈童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法院结合张亮提交的相关证据,酌情判定陈童赔偿张亮30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一、纠纷萌芽阶段:证据固定与协商协助 在张亮多次向陈童反馈噪音问题但未达成一致前,双方矛盾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此时律师介入可帮助避免矛盾升级,推动协商解决。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证据留存、协商引导、风险预判”**,具体服务如下:
二、诉讼准备阶段:材料梳理与诉求明确 当协商无果,张亮决定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后,律师需协助完成诉讼前的核心准备工作,为庭审奠定基础。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诉求优化、证据组织、法律论证”**,具体服务如下:
三、诉讼审理阶段:庭审代理与抗辩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需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庭审抗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庭审陈述、证据质证、法律辩论”**,具体服务如下:
四、判决生效后:履行监督与后续风险防范 法院判决陈童赔偿张亮 3000 元且双方未上诉后,律师仍可提供后续服务,确保判决履行,同时为张亮防范未来类似纠纷。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执行协助、风险提示”**,具体服务如下:
五、针对被告(陈童)的律师服务(若委托方为陈童) 若陈童在纠纷中委托律师,律师可提供以下针对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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