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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雷某诉谭某案看律师在 “口头劳务协议 + 借条” 纠纷中的劳务关系

发表时间:2025-10-20 16:41

 双方口头达成劳务协议,但提供劳务结束后,雇主仅出具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劳务关系成立吗?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审查后依法认定双方劳务关系成立,并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用。

  雷某和谭某因共事相识,系多年好友。2023年9月,谭某与雷某口头约定,雇佣雷某从事空调风口安装工作,劳务费用按天计算,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安装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确认谭某应向雷某支付安装人工费9240元。

  雷某为催讨劳务费用,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谭某均无果。2024年雷某找到谭某家中当面催讨,谭某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雷某放宽还款时间,表示愿意负担交通费300元,并向雷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因资金不足,今向雷某借款9540元,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人应按规定时间归还。”6个月期满,见谭某仍未付款,雷某诉至法院。

  芦溪法院依法查明上述事实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雷某与谭某虽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但谭某接受了雷某的劳务,结合雷某向谭某催讨劳务费用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谭某出具的《借条》等证据,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谭某欠付劳动费用的事实。

  因谭某欠付雷某劳务报酬9240元,且自愿承担雷某催讨所花费的交通费300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谭某向雷某支付劳务报酬954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一、劳务提供后(催讨阶段):证据固定与关系初步梳理

雷某完成空调风口安装工作后,谭某仅出具借条却拖欠费用,此时若未及时留存关键证据,可能导致后续无法有效证明劳务关系。律师在此阶段的核心作用是 **“证据补强、关系定性、催讨策略制定”**,具体服务如下:


核心证据收集与整理

    • 劳务关系证据:指导雷某梳理 “口头协议” 的间接证据,如与谭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需体现 “雇佣安装空调风口”“按天计算费用” 等劳务相关内容,而非单纯借款沟通)、安装工作的佐证材料(如施工地点照片、材料采购记录、同行证人证言,证明雷某实际提供了劳务)、结算过程的证据(如双方确认 “9240 元人工费” 的沟通记录,区分劳务报酬与借款的本质),避免因证据单一导致劳务关系无法认定。

    • 债权凭证分析:针对谭某出具的借条,律师需协助雷某明确 “借条的性质”—— 虽载明 “借款 9540 元”,但结合上下文(劳务完工后出具、包含 300 元催讨交通费),实际是 “劳务报酬 + 合理费用” 的转化,需收集借条出具时的沟通记录(如谭某 “以借条形式确认欠款” 的表述),证明借条与劳务报酬的关联性,反驳 “借贷关系” 的错误定性。

    • 法律关系初步分析与催讨建议

    • 明确关系性质:依据《民法典》第 490 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雷某解读 “口头劳务协议合法有效”,结合借条及微信记录,可初步认定劳务关系成立,谭某以 “借条” 掩盖 “欠付劳务报酬” 的事实,不影响真实法律关系的认定。

    • 制定催讨策略:若谭某仍有沟通意愿,协助雷某起草《催款函》,明确 “基于劳务关系,要求支付 9540 元(含人工费 9240 元 + 交通费 300 元)”,并附上微信记录、借条等证据复印件,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催讨事实;若谭某拒绝沟通,分析 “协商” 与 “诉讼” 的利弊 —— 协商可节省时间成本,但若谭某无付款诚意,建议及时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劳务报酬纠纷诉讼时效为 3 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

二、诉讼准备阶段:材料组织与诉求明确

当催讨无果,雷某决定起诉至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后,律师需围绕 “劳务关系认定”“欠款金额确认” 两大核心,完成诉讼前的关键准备。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证据链搭建、诉求精准化、法律依据论证”**,具体服务如下:

证据链系统化构建

    • 证据分类与逻辑梳理:将证据按 “劳务关系存在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施工佐证、证人证言)、劳务报酬结算证据(费用确认记录)、债权确认证据(借条、交通费约定)” 三类整理,制作证据清单,注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形成 “雷某提供劳务→双方结算报酬→谭某出具借条确认欠款” 的完整逻辑链,破解 “借条易被误认借贷” 的风险。

    • 证据瑕疵补正:若存在证据短板(如无书面结算单、证人不愿出庭),律师可协助雷某补充证据,如申请法院调取谭某与雷某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若雷某手机记录不全)、指导雷某录制与谭某的通话录音(明确 “借条对应的是劳务报酬”)、要求证人出具书面证言(并注明愿意接受法院询问),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 诉讼请求与法律依据明确

    • 合理确定诉求范围:结合案件事实,协助雷某明确诉讼请求为 “判令谭某支付劳务报酬及交通费共计 9540 元”,并分项说明金额构成(人工费 9240 元 + 交通费 300 元),避免因诉求表述模糊(如仅主张 “欠款 9540 元”)导致法院误解为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论证:围绕 “劳务关系认定”,引用《民法典》第 490 条(口头合同效力)、第 509 条(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针对 “欠款支付”,引用《民法典》第 577 条(违约责任),同时结合类似判例(如芦溪县法院或江西省内 “借条转化为劳务报酬” 的判决),论证 “虽无书面劳务合同,但结合全案证据可认定劳务关系,谭某应支付欠款”,为庭审辩论奠定基础。

三、诉讼审理阶段:庭审代理与核心争议抗辩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核心争议可能集中在 “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借贷关系”“借条金额是否对应劳务报酬”。律师在此阶段的核心作用是 **“庭审陈述、证据质证、法律辩论”**,具体服务如下:

法庭调查阶段:事实还原与证据质证

    • 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律师代表雷某向法庭完整陈述 “2023 年 9 月口头约定劳务→雷某完成空调安装→双方结算 9240 元→谭某出具借条(含 300 元交通费)→催讨无果” 的全过程,重点强调 “借条是劳务完工后出具,金额与劳务报酬 + 交通费完全吻合”,与 “借贷关系中‘先借款后出具借条’的常规逻辑不同”,还原真实法律关系。

    • 针对性质证:若谭某抗辩 “双方是借贷关系,借条是真实借款”,律师需针对其提交的证据(如主张 “借款资金交付” 的证据)进行质证:

      • 若谭某无资金交付证据(如银行转账、现金收条),可指出 “借贷关系需具备‘借款合意 + 资金交付’,谭某仅能提供借条,无法证明资金已交付,不符合借贷关系构成要件”;

      • 若谭某否认劳务关系,可出示微信聊天记录中 “讨论安装细节”“确认工作量” 的内容、施工佐证材料,反驳其主张,证明雷某实际提供了劳务。

      • 法庭辩论阶段:核心争议论证

    • 围绕 “劳务关系成立” 展开辩论:结合《民法典》关于口头合同的规定,论证 “雷某与谭某虽无书面劳务合同,但存在‘提供劳务 - 接受劳务’的事实,且有微信记录、证人证言佐证,符合劳务关系的核心特征”;同时指出 “借条是谭某对欠付劳务报酬的确认方式,属于‘以借条形式固定债权’,不改变债权的本质(劳务报酬)”,进一步引用芦溪县法院类似案例(如 “口头劳务协议 + 间接证据认定劳务关系” 的判决),增强论证说服力。

    • 确认 “欠款金额合法性”:针对 9540 元的构成,说明 “9240 元是双方结算的劳务报酬,300 元是谭某自愿承担的催讨交通费,均有沟通记录或借条佐证,属于合理费用”,反驳谭某可能提出的 “金额过高”“交通费无依据” 等抗辩,主张谭某应按约定全额支付。

四、判决生效后:执行协助与后续风险防范

法院判决谭某支付 9540 元后,律师需协助雷某确保判决履行,同时提供后续风险防范建议。此阶段律师的核心作用是 **“执行跟进、权益落地、风险提示”**,具体服务如下:

判决执行协助

    • 督促履行与强制执行申请:判决生效后,提醒雷某及时联系谭某要求支付款项,留存沟通记录;若谭某逾期未履行,协助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书、身份信息等材料,向芦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法院查询谭某的财产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确保 9540 元顺利执行到位(如法院划扣谭某银行存款、查封其财产)。

    • 应对执行异议:若谭某提出 “无履行能力”“判决错误” 等执行异议,律师需针对异议理由提交反驳证据(如谭某近期收入流水、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的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异议,保障执行程序推进。

    • 后续风险防范建议

    • 劳务关系规范提示:建议雷某今后提供劳务时,优先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 “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结算方式、付款时间” 等核心条款,避免因口头约定导致证据不足;若无法签订书面合同,需及时留存 “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结算凭证” 等证据,降低维权风险。

    • 债权凭证规范指导:告知雷某若遇到 “雇主以借条形式确认劳务报酬” 的情况,应在借条中注明 “本借条对应 XX 劳务的报酬,非真实借款”,避免后续产生法律关系争议;同时提醒其及时催讨,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五、针对雇主(谭某)的律师服务(若委托方为谭某)

若谭某委托律师处理此案,律师可提供以下针对性服务,降低法律风险:

抗辩策略制定:协助谭某收集 “不存在劳务关系” 的证据(如证明 “雷某未实际提供劳务” 的证人证言),若无法否认劳务关系,可主张 “劳务报酬金额存在争议”(如提供 “工作量核算错误” 的证据),争取降低支付金额;

和解协商推动:在庭审前或庭审中,建议谭某与雷某达成和解(如分期支付 9540 元),避免因判决败诉影响个人信用,同时减少诉讼成本;

法律风险提示:告知谭某 “以借条形式掩盖劳务报酬欠款,可能导致法律关系混淆,增加诉讼风险”,建议今后与提供劳务者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方式,避免以不恰当的债权凭证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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