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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案:律师解析 “情节恶劣” 认定与附带民事诉讼维权

发表时间:2025-11-04 15:24

2022年9月,徐女士的丈夫许某在家门口被一名男孩杀害。令她感到不解的是,双方互不认识,完全陌生。案发时,凶手还不满14周岁,而她的丈夫殁年44岁。 历经近三年的司法程序,2025年7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孩小陌有期徒刑13年。近日徐女士向记者表示,对于手段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加重处罚,并希望搞清楚凶手的真正动机。

   44岁男子倒垃圾途中遇无妄之灾 时间回溯至2022年9月26日晚。徐女士回忆,当晚她与丈夫在家中吃饭看电视,十点多钟曾听到时断时续的敲门声,“我老公还笑着说我胆小”。晚饭后,许某起身出门倒垃圾,“一出门我就听他(丈夫)说了一句‘你要干啥?那门都还没关上,然后就听着呼噜呼噜响,我就赶紧往外跑。”徐女士冲出家门时,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将丈夫推到对面邻居门上后逃离,而许某倒在地上,口鼻流血,身下很快渗出大片血迹。 徐女士与邻居立即报警,令人意外的是,行凶者小陌也在逃回自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案卷材料显示,小陌出生于2008年11月,案发时未满14周岁。当日22时20分许,他携带匕首、铁锤等工具,佩戴面具从家中出发,22时30分许在淄博市周村区某生活区楼道内与许某相遇,随后持匕首多次刺切许某胸部、肩部,致其主动脉弓破裂及上腔静脉断裂,因急性大出血死亡。经鉴定,许某胸部最大伤口长达19cm,深达胸腔,胸腔脏器外露,足见作案手段之残忍。 司法进程: 最高检核准追诉,少年担刑责 案卷材料显示,案发次日,小陌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此后被批捕。2023年10月被取保候审,2024年10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此后被监视居住,2025年7月被逮捕。 这一司法进程的关键,源于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新增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出,经专业鉴定,小陌虽患有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未特定的非器质性精神病,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动机迷雾: 凶手曾自述受游戏动漫中的暴力影响 徐女士说,丈夫被害对她造成了非常沉重的打击,让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作为被害人家属,徐女士对于该案发生的原因,以及被告人的作案动机十分疑惑。而据相关裁判文书显示,被告人小陌对自己的作案原因也有着不同版本的说法。 据裁判文书显示,小陌在侦查及庭审阶段先后作出三种不同版本的供述: 如第一至三次供述,小陌称初一上半学期,脑海常现暴力血腥场面,曾梦到“麦克斯”嘲笑自己不敢杀人。2022年8月萌生杀人想法,并购置多种工具。

9月26日21时许,家人入睡后,受“麦克斯”怂恿,为证明胆量,携带工具前往案发宿舍区,欲拍照录像回家看。22时21分许,他在一单元地下室穿戴好手套、鞋套,持刀具往二楼走,这时一楼住户门打开,出来一男子。该男子看到他后吓了一跳,冲其说了一句并伸手摘他面具。因怕面具被摘导致“社死”,大脑空白,感觉“麦克斯”附身保护自己,遂持刀捅刺男子。这时门突然又打开,听到有人喊了一声立刻清醒,弃面具于草丛,回家告知母亲后报警。 第四至六次供述,小陌称此前供述中“麦克斯”相关情节系为减轻责任而编造的。作案动机为初一后沉迷游戏及接触暴力动漫、暴力视频,开始叛逆易怒,2021年曾因犯错被教育欲跳楼,2022年去医院检查为重度睡眠障碍。同年暑假打工后购置多种物品,用于拍照、录视频。

2022年9月26日22时许,其携带相关工具至案发小区,欲拍cosplay视频,在单元地下室穿戴防护装备、模仿视频动作后,持匕首、手机往楼顶走。途经一楼东户时,被住户男子发现并遭莫名掌掴,戴的面具一歪,遮住了视线。因害怕被认出导致“社死”,恐慌中拔刀捅刺男子胸腹部,后感觉腰部被人推或踹了一下,又补捅两刀。听到女子呼喊后清醒逃离,弃面具、携刀回家报警。 小陌的第七次供述及当庭辩解核心情节与第四至六次供述一致,但过程细节又有变化。他称自己遇一楼东户男子后,不知为什么对方伸手打了其左脸一巴掌,脸上的面具打歪了,遮住了视线。这时匕首从背包侧面滑落,其顺手用右手拿起匕首,朝那人舞划,感觉捅到对方身上。


一、事件核心法律定性分析
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小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因 “核准追诉” 制度的适用,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犯罪构成要件的完整匹配
  • 主观层面:小陌案发前已萌生杀人想法(如第一次供述中 “2022 年 8 月萌生杀人想法并购置工具”),作案时持匕首多次刺切许某胸部、肩部等要害部位,伤口最长达 19cm 且深达胸腔,足以证明其具有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的直接故意,不存在过失或意外情形。即便后续供述中对动机有不同说法(如 “拍 cosplay 视频被掌掴”),但 “持凶器攻击要害部位” 的行为,仍能印证其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追求或放任。

  • 客观层面:其一,小陌携带匕首、铁锤等工具,主动前往生活区寻找目标,实施了 “持匕首刺切” 的暴力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 “积极实施剥夺他人生命行为” 的客观特征;其二,该行为直接导致许某主动脉弓破裂、上腔静脉断裂,因急性大出血死亡,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三,经鉴定小陌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虽患有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等,但不影响其对自身行为性质及后果的认知,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基础。

2. “核准追诉” 制度的关键适用(核心法律亮点)
根据 2021 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小陌的案件精准适用 “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 条款:
  • 适用条件满足:其一,罪名符合 “故意杀人罪”,属于法定可核准追诉的罪名范围;其二,犯罪后果为 “致人死亡”,且手段残忍(伤口深达胸腔、脏器外露),符合 “情节恶劣” 的认定标准;其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完成了法定追诉程序,突破了 “不满 14 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的一般规定,体现了 “重罪重罚” 的刑事政策。

  • 与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重罪负刑责,而小陌案发时未满 14 周岁,需通过 “最高检核准” 这一特殊程序才能追诉,本案中核准追诉的成功,彰显了对严重暴力犯罪 “不枉不纵” 的司法态度。

二、律师可为涉事方提供的核心法律服务
(一)针对被害人许某家属(徐女士一方)
1. 刑事程序中的权利主张与权益保障
  • 核准追诉阶段的协助推动:若在案件初期,司法机关对是否启动核准追诉存在争议,律师可协助徐女士收集 “犯罪手段残忍性”(如尸体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社会危害性”(如社区居民恐慌情绪证明)等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意见,论证案件符合 “情节恶劣” 的核准标准,推动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避免凶手因年龄问题逃避刑责。

  • 审判阶段的量刑意见表达:庭审中,律师可代理徐女士作为被害人近亲属参与诉讼,举证证明小陌犯罪的残忍性(如伤口细节、许某死亡对家庭的毁灭性影响)、动机的不合理性(如多次供述矛盾,存在编造情节逃避责任的可能),建议法院在 “从轻或减轻处罚” 的法定范围内,结合 “手段恶劣、后果严重” 的情节,从严确定量刑,避免过度从宽。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权:协助徐女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提交家庭收入证明、医疗丧葬支出票据等证据,若小陌及其监护人拒不赔偿,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其名下财产,确保判决生效后能顺利执行,弥补家庭经济损失。

2. 后续法律需求与心理支持辅助
  • 判决生效后的权益跟踪:若小陌一方上诉,律师可继续代理徐女士参与二审程序,坚持量刑与赔偿主张;若判决生效,协助关注小陌的服刑情况(如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减刑申请,可提出异议,维护司法公正。

  • 心理与法律的双重支持:考虑到徐女士遭受重大心理创伤,律师可结合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层面的确定性答复(如 “赔偿执行进度”“服刑监督途径”),同时推荐专业心理援助资源,帮助其在法律维权的同时,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二)针对小陌(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
1. 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策略
  • 证据质证与事实厘清:协助核查涉案证据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如小陌供述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完整(排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现场监控是否能佐证其供述(如是否存在 “被掌掴” 的画面)、鉴定意见中 “刑事责任能力” 的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如鉴定机构资质、鉴定过程是否科学),对存在瑕疵的证据,依法提出排除或补正申请。

  • 动机与情节的辩护挖掘:结合小陌的成长背景(如是否存在家庭监护缺失、心理疾病治疗情况)、犯罪后的表现(如主动报警、是否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梳理可从轻的情节。例如,若有证据证明其长期受暴力游戏、动漫影响,可作为 “主观恶性相对降低” 的酌定情节提出,为后续量刑辩护奠定基础。

2. 审判阶段的量刑辩护与法律引导
  • 法定从宽情节的主张: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小陌作案时不满 18 周岁,属于法定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的情形,律师可重点论证该情节的适用,结合最高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主张在法定刑范围内(故意杀人罪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合理的量刑幅度(本案一审 13 年有期徒刑即体现该情节的适用)。

  • 认知矫正与悔罪表现的呈现:若小陌在案件审理期间表现出真诚悔罪(如向被害人家属道歉、赔偿损失),律师可协助提交悔罪书、赔偿凭证等材料,申请法院将其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考量;同时,结合其心理疾病情况,建议法院在判决中附加 “服刑期间心理矫治” 的要求,帮助其在服刑期间改正错误,降低再犯罪风险。

(三)针对社会公众与相关机构(风险防范与法律普及)
1.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建议
  • 家庭与学校的责任强化: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家庭监护责任” 的具体内容(如禁止让未成年人接触暴力、血腥内容),建议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如定期开展 “暴力犯罪后果” 主题课程),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诱因。

  • 文化市场的监管建议:针对案件中 “暴力游戏、动漫影响” 的情节,向文化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如加强对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内容的审核与限制(如游戏分级制度的细化、动漫内容的年龄标注),避免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价值观的误导。

2. “核准追诉” 制度的法律普及
  • 制度内涵与适用边界解读:通过案例解读,向公众说明 “12-14 周岁未成年人核准追诉” 并非 “一律追诉”,而是需满足 “罪名特定、情节恶劣、最高检核准” 三大条件,避免引发 “未成年人犯罪均需重罚” 的误解,同时明确该制度对 “严重暴力犯罪” 的震慑作用,平衡 “保护未成年人” 与 “维护社会安全” 的关系。

三、关键法律依据与实践要点
1. 核心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 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关键争议点
  • “情节恶劣” 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小陌 “携带多种凶器、攻击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急性大出血死亡” 被认定为 “情节恶劣”,实践中通常从 “犯罪手段(是否残忍)、犯罪后果(是否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犯罪动机(是否卑劣)、社会影响(是否引发恐慌)” 四个维度综合判断,需结合具体案件证据逐一论证。

  • 未成年人 “主观恶性” 的考量:尽管小陌实施了严重暴力行为,但司法机关仍会考量其年龄、认知水平、成长环境等因素,判断主观恶性大小。例如,本案中法院虽判处 13 年有期徒刑,但相较于成年人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已体现 “从轻或减轻”,平衡了惩戒与教育的目的。

  • “核准追诉” 的程序严谨性:最高检在核准过程中,会严格审查案件是否符合 “法定条件”,包括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存在追诉必要、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等,确保每一起核准追诉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社会的检验,避免程序滥用。

3.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矫正与回归
  • 本案中,小陌的量刑不仅考虑了惩戒,也隐含了矫正需求。根据《监狱法》,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会针对其心理状况、犯罪原因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如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帮助其在服刑期间改正错误,为刑满释放后的社会回归奠定基础。同时,司法机关也会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避免其回归社会后再次陷入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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