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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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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案

案例详情

    李某与李系父子关系,1967年李某某与徐玉川结婚,1968年育有李。1985年李光晨徐玉川的单位北京某剧院分配给原告和徐玉川北京市西城区双旗东里某房层(下将称涉案房屋)1991年徐玉川去世。1992年李来大学毕业后与李光晨一起居住在涉案房屋,2002年在李光晨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来冒用徐玉川名义购买涉案房层。

    2016年李晨光以合同无效为由将李来诉至贵院,经贵院审理出具(2016)京0102民初17078号判决书判令李来冒用徐玉川名义就涉案房屋与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来不服判决上诉于二中院经审理出具(2017)京02民终603号判决书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李光晨于2017年购买涉案房屋2018年1月11日取得京(20018)西不动产权第0010658号不动产权证书。但李来占用涉案房屋至今始终拒绝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