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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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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例详情

    2017年10月28日16时40分许,被告于某驾驶车牌号为京QW****小客车在怀柔区杨雁路某路口撞上骑电动自行车的原告,造成原告严重受伤。经北京市怀柔分局交通支队NO.6905162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告无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怀柔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锁骨骨折等,行右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此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及精神损害。经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

    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210859.61元,于海赔陪偿原告5462元。